南京审计学院金审学院2015年本科招生章程
院校全称:南京审计学院金审学院
院校代码:13994(国标) 1807(江苏省)
院校性质:独立学院
办学性质:民办
学校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仙林大道100号 邮政编码: 210023
一、录取规则
1.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
3. 科类要求:
艺术类提前批次——环境设计;
文理兼招类——审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工商管理、物流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保险学、税收学、资产评估、行政管理、学前教育(师范类)、酒店管理;
理科类:工程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汽车服务工程。
4. 录取办法:
(1)江苏省内(文、理)
1)对两门选测科目的等级要求:两门选测科目等级需达到BC,必测科目测试等级需达到4C,技术科目等级需达到合格。
2)对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给予一定的奖励分(AA加1分;A+加1分;AA+加2分;A+A+加4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上奖励分后进行排序,再采用“分数清”的方式安排专业(即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同分情况下,理科考生按数学(含附加分)、外语两门科目总分排序,两门总分也相同则按数学分(含附加分)排序;文科考生按语文(含附加分)、外语两门科目总分排序,两门总分也相同则按语文分(含附加分)排序。
(2)江苏省内(艺术)
1)艺术类考生均需参加江苏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
2)必测科目等级中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
3)美术类按文化总分和专业总分相加成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江苏省外
1)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即在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前提下,再按专业志愿先后进行录取。同分情况下,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课总分排序。
2)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内蒙古自治区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4)江苏省外(艺术)
1) 艺术类考生均需参加本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
2)美术类按文化总分和专业总分相加成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综合分相同,按文化省统考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其他要求按各省考试院公布的录取要求执行。
二、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1. 我校录取新生的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按江苏省有关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
2. 为鼓励更多的优秀考生报考我校,并为其成才提供更好条件,除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等评定奖学金、助学金外,我校设有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奖等;设有图书馆、学生公寓协管员等100多个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按150-20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
三、退费办法:按照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执行。
四、专业及计划:以各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五、证书类别:南京审计学院金审学院毕业证书;南京审计学院金审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六、证书颁发办法:凡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完成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取得本专业规定的学分(包括选修课程)后,准予毕业,毕业时颁发南京审计学院金审学院毕业证书,并以“南京审计学院金审学院”名称具印,对条件符合授予学士学位的毕业生,授予南京审计学院金审学院的学士学位。
七、入学复查:新生入学时,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视情况予以适当调整专业直至退回生源所在地。
八、联系方式:
地 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仙林大道100号
邮政编码:210023
招生咨询电话:(025) 85780042、(025) 85780043